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设备维护、维修管理办法

作者:刘月富 时间:2011-09-01 点击数:
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设备维护、维修管理办法
(讨论稿)
一、学院各部门对所属设备的使用与保管必须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,要制定操作规程,实行岗位责任制,明确使用人和保管员的责任与义务。
二、大型精密仪器设备,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,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。同时对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性能指标测试,做好维护保养工作,并应建立技术档案,准确记录使用、保养、检查维护等情况。
三、学院各使用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,提高所属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。保证教育教学和后勤工作的正常开展。
四、为保持各类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性能和状态,设备使用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一般修理工作,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应精心维护,定期进行检测、检修,并做好维护、检测、检修记录。由于操作不符合要求或维护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,当事人应承担直接责任。凡由如下原因造成仪器损坏的应予赔偿:
、不听从指导,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要求进行操作。
、未经批准,擅自对仪器设备进行拆卸、检修、改装、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。
、对仪器设备的操作技术、性能、使用方法尚未掌握及未经批准就随意进行操作。
、擅自将仪器设备挪作私用而损坏。
、因管理人员严重失职,不负责任而做造成仪器设备损坏。
五、设备购入且交付使用部门后,采购部门应将设备使用说明书、合格证书、操作资料、厂家信息等一并交付使用部门,使用部门要妥善保管。便于后期使用。
六、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的仪器设备,使用部门应立即报告设备采购部门,也可以直接与供应商(厂家)联系,以便能及时办理退、赔、换、补或保修手续。
七、对于超过保修期的仪器设备的维修采取先校内后校外的原则,以便降低维修费用。
八、仪器设备出现故障,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各部门自行组织修复,确实无法自行修复且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,使用部门应填写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设备维修申请表》一式两份,报后勤管理处,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申报维修设备进行检查,并交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,由后勤管理处牵头,使用部门配合,联系厂家进行维修。
九、为加强使用者和管理者的责任心,维修费用原则上在使用部门经费中支付,特殊情况由使用部门申请专项维修经费。
十、单位价值在1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,使用部门要建立维修档案,将每次维修的原因、费用进行登记。
十一、确因技术性能落后,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或维修费用过高,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,根据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向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申请报废,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鉴定,报请学院领导审批同意后,作报废下帐处理。
十二、维修费用在2000元以上仪器设备维修申报程序。
、故障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(人)详细填写《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》(下称《申请表》)一式两份。
、经办人将填好的《申请表》交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送后勤管理处,后勤管理处对报修仪器设备损坏情况进行核查后,交由主管领导审批。
、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管理处联系厂家进行维修。
十三、附: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

申请部门
报修设备名称
数量
设备规格型号
购入时间
单价
由何部门购入
供货企业信息
损坏原因
故障描述
主管领导意见
后勤管理处意见
主管院长意见

报修人: 报修时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