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 2025 级新生中开展结核病专项筛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5-09-19 点击数:
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




关于在 2025 级新生中开展结核病

专项筛查工作的通知



各系( ):

为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,防止结核病在校园内的传播 与流行,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维护正常的教育 教学秩序。根据《陕西省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(试行)》( 疾控综传防发(2025)8 号)和《关于加强 2025 年秋季学期学校 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提示函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现就做好 2025 级新生结核病专项筛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目标

通过对 2025 级全体新生进行结核病筛查,早期发现疑似患 者和潜伏感染者,实现结核病的早发现、早诊断、早治疗,有 效控制传染源,降低校园内传播风险,构建健康安全的校园环 境。

二、筛查对象

2025 级新生(军士学院、航运工程系、消防救援学院新生 除外)。 中职教育中心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开展。

三、筛查内容



结核菌素皮肤试验(TST)。

四、费用承担

筛查费用由学院承担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9 月底、10 月初(筛查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
六、组织保障与职责分工

学院成立 2025 级新生结核病筛查工作领导小组,统筹协调 筛查工作。

 长:分管后勤(卫生)工作的院领导

副组长:后勤管理处负责人、学生处负责人

 员:各系院党总支书记、主任,分管学工工作负责人; 学生处相关科室负责人;后勤管理处物业科、医务室相关人员。

具体职责分工如下:

1.后勤管理处:确定传染病定点医疗机构,会同学生处和 医疗机构协商并制定筛查计划( 时间、地点、流程、物资准备 );负责筛查工作的协调和组织;负责经费预算申报与结算; 协助医疗机构做好筛查前的物资准备和场地布置;负责收集、 汇总筛查结果(对筛查异常结果及时通知学生处及相关系院, 并指导后续复查与诊疗)。

2.学生处:协助后勤管理处、 医疗机构制定筛查计划;督 促各系院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。

3.各系院:负责筛查宣传动员和学生组织;通过线上( 班级群、家长群、QQ 群)、线下(主题班会、健康教育讲座)等



多种形式, 向每一位新生及家长告知结核病筛查的重要性、注 意事项和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等,并逐一收集学生及家长同意 且签字的《结核病筛查知情同意书》和《结核病健康体检告知 书》( 留存备查);根据筛查安排,组织本系院学生按指定时间、 地点有序参加筛查,安排学工干部、辅导员做好现场组织和秩 序维护等工作。

4.承检医疗机构: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入校实施 TST 试验; 负责操作过程中的技术规范、 医疗安全及应急处置;负责结果 判读,并向学院提供筛查结果报告。

七、筛查流程与实施

1.前期准备阶段( 9 月下旬):后勤管理处联系结核病筛查 定点医疗机构,并签订筛查协议,会同学生处制定详细筛查日 程表;各系院开展宣传动员,收集《结核病筛查知情同意书》 和《结核病健康体检告知书》,准备筛查学生名单;后勤管理处 与医疗机构共同布置筛查场地(选择光线良好、通风宽敞的室 内区域)。

2.现场筛查阶段( 9 月下旬、10 月初):系院按预约时间 提供筛查学生名单,组织学生前往筛查地点;各系院学工干部、 辅导员现场点名,维持秩序;学生排队登记,接受注射; 医务 人员完成结核菌素皮肤试验,并告知学生注意事项及结果查看 时间。

3.结果判读与后续处理阶段(注射后 72 小时): 医疗机构 医务人员到校进行集中结果判读;后勤管理处协助登记结果;



对筛查结果异常者进行复检;对确诊或潜伏感染者,按照传染 病防治有关规定,及时提出治疗方案。

八、注意事项与应急处理

1.筛查前务必做好健康问询(有发热、急性传染病、过敏 史、免疫缺陷等相关禁忌症者)。不宜进行 TST 试验的学生,需 进行胸片筛查。

2.筛查现场需配备应急药品和设备, 医疗机构负责处理可 能发生的晕针、过敏等突发情况。

3.所有参与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程和保密制 度,保护学生隐私。

九、工作要求
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结核病筛查工 作的重要性,切实履行职责,确保筛查工作顺利实施。

2.宣传到位,知情同意。各系院要将宣传动员和知情同意 工作做实做细,确保每一位新生及家长知情、同意并配合。

3.精心组织,有序进行。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,确保筛 查安全规范、高效有序。

4.规范操作,确保安全。严格遵守医疗规范,做好应急预 案,保障医疗安全和学生身体健康。

5.跟踪管理,落实到位。对筛查异常学生要做好跟踪管理, 督促其及时复查、诊断和治疗。



附件:



1.结核病筛查知情同意书

2.结核病健康体检告知书







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

2025 9 18 日











附件1

结核病筛查知情同意

尊敬的学生家长:

您好!结核病是一种严重威胁人体健康的传染性疾病,为及时发现和治疗学生结核病患者,避免校内传播,确保学生健康成长,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将对学生进行结核病体检筛查。 筛查方法及注意事项

一、肺结核接触史问诊

如果学生近2年曾经接触过的亲属中有结核病患者,请如实告知学校。

二、肺结核可疑症状问诊

如果学生近期出现咳嗽咳痰2周及以上,或痰中带血、夜间出汗、乏力、消瘦、胸闷胸疼等 症状,请如实告知学校。

三、结核杆菌感染检测

1. 结核菌素皮肤试验(TST)

2. 新型结核菌素皮肤试验(C-TST 皮肤试验)

3. γ-干扰素释放试验(IGRA)

感染检测需注意禁忌症和不适宜检测情况,请配合学校进行筛查。

四、胸部影像学检查

对于有肺结核患者接触史,或肺结核可疑症状、或检测判定为潜伏感染者,应进一步进行胸部影像学检查。对于年龄≥15 岁者,筛查接触史、可疑症状及潜伏感染的同时进行胸部X光片检查。

本人及家长已阅读以上信息,并对筛查内容完全知晓和充分理解,将参加相关筛查,以达到早期发现、及时治疗效果。

☐同意筛查监护人签字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_____

拒绝筛查原因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护人签字:_________ 日期:_________


附件2

结核病健康体检告知书

尊敬学生家长:

您好!为杜绝结核病等传染病校内传播,保证同学们健康成长,根据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《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(2017版)》及《中国学校结核病防控指南(2020年版)》等文件要求,校需对所有入学新生进行结核病健康体检,建立健康档案,掌握学生健康状况,以便对患病生做到早发现、早治疗、早干预,现就体检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:  

1、本次结核病筛查体检项目有:问诊(包括接触史和可疑症状询问);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或影像学配合检查等项目

2、结核菌素皮肤试验需在左前臂屈侧做皮内注射,皮试后在原地休息 15-30分钟,无不适方可离开。

3、注射部位应避免手抓和接触污物,以免感染;不能涂抹任何药物和花露水、风油精、肥皂等,以免影响结果判断。

4、结核菌素皮肤试验注射后一般无不良反应,曾患过结核病或过敏体质者局部可能出现水泡、浸润或溃疡,也可能出现不同程度发热,一般能自行消退或自愈,偶有严重者应及时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。

5、注射后72小时(48-96小时)由体检医护人员进行结果查验。如有急性传染病(如麻疹、百日咳、流行性感冒、肺炎等)、急性眼结膜炎、急性中耳炎、全身性皮肤病及过敏体质、以及医生判定暂不适合进行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的其他情况者,不宜进行结核菌素试验,请提前告知老师或医护人员。

本人家长已阅读以上信息,对内容完全知晓和充分理解

结核菌素皮肤试验禁忌症:□无 □有(

本人签名: 时间:

家长签名: 时间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