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目标责任书

作者: 时间:2017-12-31 点击数:

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稳定安全工作
系(院)目标管理责任书
  根据省教工委、省教育厅与学院签定的年度“高等学校稳定安全工作责任书”,为更好的贯彻落实“稳定为先,安全第一”的治理方针,保证学院良好的教育、教学秩序,夯实稳定安全责任,形成“有效监督、目标管理、量化考核、责任倒查、奖惩分明”的常态机制。结合学院对稳定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,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。
一、安全事故控制指标
(一)各系(院)要杜绝安全责任死亡事故发生。
(二)各系(院)不得出现罢课罢餐、越级上访、非法聚集、邪教信仰和传播、传销等不稳定安全事件。
二、稳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
(三)各系(院)必须建立稳定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,系(院)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,成立稳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,将本系(院)的稳定安全工作逐层分解,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,定期检查,及时上报,协调处理安全隐患,使稳定安全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。
(四)广泛开展法制教育,增强职工、学生的法制观念,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一次的专题会议。
(五)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加强安全防范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工伤和防交通事故的工作。本系(院)各类案件和安全隐患逐年下降,并杜绝恶性案件、重大火灾、伤亡事故及聚众赌博等违法行为和群殴事件的发生。
(六)认真抓好“崇尚科学、反对邪教”的教育工作,严防各种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侵入校园。师生中不得出现信仰和传播邪教、组织和参与传销等非法行为。
(七)建立健全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的排查调处机制,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,对发生越级上访问题,一律进行责任倒查。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类登记建档,落实负责人,分门别类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,逐一落实,不留空白。
(八)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由于行为不当、失职、渎职等造成纠纷、损失或恶劣影响的,要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。
(九)建立安全事故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预测、预防和预警机制,及时上报相关信息,落实防范措施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健全应急机制,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事故。
(十)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,重点抓好实践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(十一)组织的大型活动有有报告制度,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,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、要有安全预案。
(十二)各系(院)负责人要带头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自觉抵制不正之风,全体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。
(十三)要加强学生管理,杜绝学生酒后滋事、赌博、盗窃等违法违纪行为。受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学生不得超过总人数的0.5%。
(十四)要加强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,各系要督促学生做到人走关灯、锁门,不得带闲杂人员进入、更不得留宿,不得私接、乱拉电源线,巡查出现以上违纪现象,通报批评并计入考核。
(十五)实验室等重点部位要有安全制度和规范操作章程,并张帖上墙。严格遵守易燃、易爆、剧毒危险品的管理制度,落实专人负责。
   (十六)加强对信息网络的管理,落实网络安全的负责人,及时掌握信息动态,及时删除有害信息,有效控制和化解各种不安定因素。
(十七)坚持日查周报制度,发现隐患,积极采取措施,限时整改。建立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,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稳定安全工作情况报学院稳定安全办公室备案。平时发生各类事故,在积极争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,在第一时间向学院稳定安全办公室报告。
三、奖励与惩处
(十八)认真履行职责,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、工作成效显著,学院按考核办法考核后给予奖励。
(十九)实行稳定安全和消防工作一票否决制,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未完成稳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系(院),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,并进行通报批评。
(二十)因工作不负责任,管理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发生,造成人员伤亡或恶劣社会影响,在查明原因、分清责任的基础上,依照有关规定,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              
四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,学院稳定安全办公室和签字系(院)各持一份。
五、从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一年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学院(签字):             系(院)(签字)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学院(公章):             系(院)(公章)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二〇一一年 月   日